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3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开标时间、商务要求及01包参数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08 10:00:00,更正为:2024-10-1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08 10:00:00,更正为:2024-10-10 09:30:00。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 01包:温室气体中“序号2 环境空气 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的“拟设置参数”:“★2.16 校标系统:约 50 组分专用环境浓度标气2瓶;可溯源至AGAGE国际网络(提供溯源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个容积不低于 30L,充装压力不低于 800 psi。”
变更为:“★2.16校标系统:约50组分专用环境浓度标气2瓶:可溯源至AGAGE国际网络(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单个容积不低于30L,充装压力不低于800psi。”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 01包:温室气体中“序号2 环境空气 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的“拟设置参数”:“▲2.3 零点噪声:各目标物的零点噪声<该目标物全球背景浓度下限的 1%。对于暂无全球背景浓度资料的物质,采用大气背景点年度监测浓度的最低值作为参考背景浓度;(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检定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变更为:“▲2.3 零点噪声:各目标物的零点噪声<该目标物全球背景浓度下限的 1%。对于暂无全球背景浓度资料的物质,采用大气背景点年度监测浓度的最低值作为参考背景浓度;(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测试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 01包:温室气体中“序号2 环境空气 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的“拟设置参数”:“▲2.4 浓度漂移:24h 浓度漂移<1%;30d 浓度漂移<10%;(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检定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变更为:“▲2.4 浓度漂移:24h 浓度漂移<1%;30d 浓度漂移<10%;(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测试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 01包:温室气体中“序号2 环境空气 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的“拟设置参数”:“▲2.5 系统残留:系统残留<1%;(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检定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变更为:“▲2.5 系统残留:系统残留<1%;(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测试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 01包:温室气体中“序号2 环境空气 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的“拟设置参数”:“▲2.12.1 制冷方式:内置式低温制冷系统或电子制冷;预浓缩温度:<-30℃(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检定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制冷系统不应采用影响目标物测定的制冷剂,且不应使用大量消耗性的制冷剂(如液氮);(提供产品白皮书或官方网址产品介绍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流量控制装置的控制准确度应优于±0.5%;(提供产品白皮书或官方网址产品介绍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变更为:“▲2.12.1 制冷方式:内置式低温制冷系统或电子制冷;预浓缩温度:<-30℃(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测试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制冷系统不应采用影响目标物测定的制冷剂,且不应使用大量消耗性的制冷剂(如液氮);(提供产品白皮书或官方网址产品介绍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流量控制装置的控制准确度应优于±0.5%;(提供产品白皮书或官方网址产品介绍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 01包:温室气体中“序号2 环境空气 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的“拟设置参数”:“▲2.12.2 捕集阱控温范围:-30~50℃;(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检定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温度控制系统应可稳定控温,控温精度不低于±1℃;(提供产品白皮书或官方网址产品介绍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变更为:“▲2.12.2 捕集阱控温范围:-30~50℃;(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测试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温度控制系统应可稳定控温,控温精度不低于±1℃;(提供产品白皮书或官方网址产品介绍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 01包:温室气体中“序号2 环境空气 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的“拟设置参数”:“▲2.12.4 分析周期:<75 min/样品(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检定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变更为:“▲2.12.4 分析周期:<75 min/样品(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测试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 01包:温室气体中“序号2 环境空气 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的“拟设置参数”:“▲2.12.5 进样流量:2~200 mL/min;进样体积:0.05~4 L;进样压力:15~25 psig(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检定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变更为:“▲2.12.5 进样流量:2~200 mL/min;进样体积:0.05~4 L;进样压力:15~25 psig(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测试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九、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 01包:温室气体中“序号2 环境空气 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的“拟设置参数”:“▲2.14.1 EI 灵敏度:1 pg OFN S/N 1500:1 以上(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检定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变更为:“▲2.14.1 EI 灵敏度:1 pg OFN S/N 1500:1 以上(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测试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 01包:温室气体中“序号2 环境空气 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含氟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的“拟设置参数”:“▲2.14.6 质量分析器:带预置杆高精度全金属四极杆(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检定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变更为:“▲2.14.6 质量分析器:带预置杆高精度全金属四极杆(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测试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商务要求 中“(十一)其他要求” 第7条:“7.核心产品制造商在省内具有在职售后工程师或承诺签订合同后30日内配备省内在职售后工程师(≥3人)(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签订合同后配备的承诺函)。”
变更为:“7.核心产品制造商在省内具有在职售后工程师或承诺签订合同后30日内配备省内在职售后工程师(≥3人)(提供证明材料或由投标人提供签订合同后配备的承诺函)。”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 01包:温室气体中“序号1 高精度温室气体(N2O、CH4、CO、CO2)监测仪” 的“拟设置参数”:“▲2.8.5 在采样进气口处安装过滤器,利用疏水过滤网(建议使用 PTFE材质,孔径≤10rm)过滤去除较大颗粒粉尘,防止昆虫等进入系统,过滤器开口向下,防止雨水进入;在样气进入分析仪之前安装过滤器(建议使用PTFE材质,孔径≤2rm)进行二次过滤,以防止细颗粒物及液态水进入分析仪(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测试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变更为:“▲2.8.5在采样进气口处安装过滤器,利用疏水过滤网(孔径≤10μm)过滤去除较大颗粒粉尘,防止昆虫等进入系统,过滤器开口向下,防止雨水进入;在样气进入分析仪之前安装过滤器(孔径≤2μm)进行二次过滤,以防止细颗粒物及液态水进入分析仪(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计量检验检测资质机构提供测试报告的彩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三、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技术、服务要求(二)具体要求 02包:水质自动站 新增一条实质性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
十四、原招标文件第一章“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中:“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起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以开标现场监控时间为准)”;
变更为:“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起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以开标现场监控时间为准)”。
十五、原招标文件第一章“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中:“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以开标现场监控时间为准)”
变更为:“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以开标现场监控时间为准)”。
十六、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2、备案编号:51000024210200048989[2024]08451;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
联系方式:赖老师 028-80589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
联系方式:028-87466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采购文件解答、询问、质疑咨询):马海波、鲜泽虹 项目协助(采购过程咨询):何纪龙
电话:028-87466726
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9月24日